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事件編號 | 201908143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HK Frontline Media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FLM/videos/647742619067454/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0晚 |
地點 | 尖沙咀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影片0:06可見,有警員將雪榚筒踢向記者。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a)(b)約凌晨一時,防暴警察於黃大仙使用強光照射記者。其後警方突然向記者群發射催淚彈,而當時現場並沒有任何示威者,在混亂中更有警員向記者噴胡椒噴霧。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 ...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尖沙咀一帶,一名男子指罵警察「垃圾」後,即被多名防暴警察上前制服,他被按在地上。之後該男子被帶上救護車,救護員替他治理。
濫權紀錄
警方於天橋上舉起最少四枝不斷閃爍的強力發光裝置照向記者鏡頭,使其鏡頭無法拍攝場面,有阻撓新聞編採之嫌。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