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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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9021 |
來源 | 蘋果日報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083934522448&id=105259197447|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922/60072594?utm_campaign=hkad_social_hk.nextmedia&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acebook&utm_content=link_post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22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2019年9月22日,警察曾經係後巷聚集,集體襲擊一名市民。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逆權運動●現場直擊】東涌清場警員再濫用武力 防暴警從後於樓梯拉跌少女再用警棍扑頭近月連串抗爭活動,警方每次採取驅散行動時都被批評濫用武力,在警棍亂揮下導致不少市民無辜受傷,在2019年9月3日下午5時半,同類的暴力場面再在港鐵東涌站外上演。一名穿紫色上衣、啡色短裙及戴藍色口罩的少女,在樓梯上遭警員從後強行拉跌及揮警棍打傷頭。當時《蘋果》在東涌站外通往東薈城的樓梯採訪,目擊整個 ...
濫權紀錄
片中警員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在影片5秒可見向記者掟燃燒彈, 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