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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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9022 |
來源 | 蘋果日報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49534585129016&id=105259197447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22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阻礙記者採訪,粗暴對待市民 |
在2019年9月22日,有警員在彌敦道上發難,其中一名警員突然大叫「邊個再嘈影住佢」,然後就衝向在行人路上的一名市民,並與多名警員衝上,並指「係咪你嘈、係咪你嘈」,警員隨即上前拉走被指「嘈」的市民到馬路上。隨即警員又推撞在場拍攝的記者,並噴射胡椒噴劑,包括多名記者、救護及路人被射中。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在2019年8月24日,下午警方第一波驅趕行動中,速龍小隊從九龍灣警署跑出並制服數人,其中先被兩名速龍拖行,一名防暴警察再接手拖行一個臉部已受傷的示威者過百米,更有一名防暴警察用棍毆打其臉部後繼續毆打了數棍及腳踩後才停手拘捕,導致其背部紅腫及左臉流血。
濫權紀錄
片中警員多次以強光照射記者及其拍攝鏡頭,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在影片02:04 - 02:38間,可見示威者撤退時仍遭警員以警棍毆打,並於片段03:19 - 03:26及04:12時暴力對待市民。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