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1-12(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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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9034 |
| Source | 立場新聞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87274581358147&id=710476795704610 |
| Date & Time | 2019-09-29 |
| Acts of Police | 濫用武力 |
2019年9月29日,在修頓球場對出一段軒尼詩道,有速龍小隊成員突然截查一名黑衣市民,命令他伏在地上,並將其手臂屈至背後,被截查人狀甚痛苦。 速龍小隊成員要求男子出示身份證,搜查其背包,並命令圍觀人士離開。該名男子被截查後獲放行。
Last Updated: 2019-11-12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a) (b) 警方在極近距離下對群眾發射催淚彈,片中可見催淚彈在群眾身邊爆炸。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使用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辯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之規定。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九龍深水埗,警方在無任何示威者及預警的情況下使用水炮車,並兩度射向在場記者。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影片1至3秒可見,責罵市民「仆街」。9秒用強光閃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