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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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07 |
來源 | Twitter Ayana |
網絡連結 | https://twitter.com/ayanchiu/status/1180421721867735041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1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影片中顯示於2019年10月1日,警察在灣仔一天橋上向地面正在離開的示威者投擲垃圾筒。
Reviewing footage from Oct 1 in #HongKong. This one clearly shows riot police throwing a rubbish bin (orange object) from a #Wanchai footbridge at protesters as they flee from police tear gas and pepper spray.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在20秒內已開16槍,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片中警員涉嫌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從影片中可見,警員罔顧地鐵站樓梯後已屬於室內地方,在金鐘地鐵站C出口附近放煙霧彈,迫使市民走進地鐵站。期間,有市民拉回一名女士向後退,顯然已有離開意欲,警員卻處處逼進,甚至直接在站內使用胡椒噴霧攻擊示威人士及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