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10007 |
| 來源 | Twitter Ayana |
| 網絡連結 | https://twitter.com/ayanchiu/status/118042172186773504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1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影片中顯示於2019年10月1日,警察在灣仔一天橋上向地面正在離開的示威者投擲垃圾筒。
Reviewing footage from Oct 1 in #HongKong. This one clearly shows riot police throwing a rubbish bin (orange object) from a #Wanchai footbridge at protesters as they flee from police tear gas and pepper spray.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0:00-0:13秒中,警察於深水埗警署高空位置發射催淚煙及橡膠子彈並指向示威者,疑似未有依足程序。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配備警棍、圓盾以及長槍的防暴警察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濫權紀錄
片段00:22可見警員在拘捕其間,在被拘捕人士沒有反抗情況下,強行屈曲被拘捕人士手掌,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