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事件編號 | 201910035 |
來源 | 看中國 Vision Times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B39E79Y4xkE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7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粗暴對待市民 |
一名帶口罩青年路經九龍尖沙咀東部公園時被在場防暴警察截查並強行扯開其口罩,期間記者亦被要求離開拍攝現場。同時,其他防暴警察又在公園範圍呼喝及追逐帶口罩市民。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大批示威者在防暴警察盾陣驅散下經天橋離開現場。現場持防暴槍的兩位警員在示威者未有威脅以及並未示出範任何警告下,從馬路向天橋發射催淚彈及開槍。警員在現場並無即時威脅下選擇不展示警告旗幟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警署高樓的警員,未發警告下向鯉魚門道聚集的市民開槍,現場留下海棉彈彈殼,至少兩人受傷,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片中警員多次水平角度發射催淚彈/及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