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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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46 |
來源 |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HKUSU Campus TV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92e88UJ1FXQ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31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一名婆婆在九龍旺角被催淚彈射中腳部並大量流血。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片中0:45秒,現場沒有任何示威者,但仍有記者在拍攝期間被由警察於天台射出的催淚彈擊中頭部。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警察以強光照向記者,記者用手指阻擋光線。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在影片24至42秒可見未有任何警告下由觀塘警署高位向地面開槍,現場見到數枚海綿彈彈頭,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