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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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38 |
| 來源 | 眾新聞 Citizens 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iAtVlpE1CBg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7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催淚彈射進一間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近登打士街之藥房,急救員衝入救人。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1分29秒防暴警於未有警示下從警車上未依足程序發射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10 月 7 號晩,警方在空蕩的旺角彌敦道上驅趕,甚至在無搜查令下跑到私人物業欲上樓拉人,又無故以盾牌及警棍驅趕記者,使其不能進行拍攝。
濫權紀錄
新界屯門食肆「東屋台」老闆娘拒絶防暴警察在沒有搜查令情況下入店內搜查。在爭論中,數名防暴警察突然推撞她倒地後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