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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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57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蘋果日報 |
| 網絡連結 | http://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90729&s=10829391&a=59874738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8 晚 |
| 地點 | 上環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強行把路人推跌,不顧而去, 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警方水馬後向示威者防線發射催淚彈,疑似沒有舉旗作出警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警察防線封鎖夏愨道近樂禮街的路段,並無讓路與救傷車。救傷車無法前進執行工作,最後甚至只能掉頭離開。直到片段的最後(片段長達2分19秒),警隊完全沒有打算退後或者讓防線打開缺口供救護車通過。此舉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27-02-2),警務人員不得拖延醫療救助的管理或救護車將病人送往醫院或診所。
濫權紀錄
(a)(b)片中可見數而十計的防暴警察追趕個別示威者至高速公路,並且在路壆上使用警棍向示威者多次作出攻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