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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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17 |
| 證據類型 | 報導 |
| 來源 | Now News - 新聞FB專頁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111047465652036/posts/2327204730702954?s=100000092630751&sfns=xmo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3 |
| 地點 | 旺角亞皆老街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在影片02:04 - 02:38間,可見示威者撤退時仍遭警員以警棍毆打,並於片段03:19 - 03:26及04:12時暴力對待市民。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00:10秒中,警察從橋上在無舉旗情況下,從高處向人群發射至少六枚催淚彈。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立場新聞》直播(23:25)中,出現一遞間發生的可怕一幕,可說綜合了警察的暴行:旺角警署外一名穿短褲的女子被許多防暴警察拘捕,一位男警壓在她身上和壓住她的頭,為了不讓她叫自己的名字,竟還用手掩蓋和壓著她的口,場面恐怖。
濫權紀錄
片段00:22可見警員在拘捕其間,在被拘捕人士沒有反抗情況下,強行屈曲被拘捕人士手掌,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