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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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58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信報財經新聞 hkej.com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economicjournal/videos/462492021000655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晚 |
| 地點 | 灣仔告士打道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1分29秒防暴警於未有警示下從警車上未依足程序發射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警員多次從高處投擲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Riot Police threatened and pushed an unarmed elderly outside Langham Place, Mongkok, Kowloon. Meanwhile, they pointed flashlights and gun at the group of reporters.
濫權紀錄
在影片6秒警員將立法會議員揚聲器擊打在地,要求他不要使用揚聲器,幾名警員拍走議員許智峰的咪高峰後返回警方防線。1分25秒用強光照記者,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