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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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8077 |
| Type of Evidence | 影片 |
| Source | 理大學生報編委會 hkpusu PressCom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hkpusupresscom/videos/933496926997530/ |
| Date & Time | 2019-08-05晚 |
| Location | 大埔太和路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段00:22可見警員在拘捕其間,在被拘捕人士沒有反抗情況下,強行屈曲被拘捕人士手掌,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警方於山東街、彌敦道交界使用警棍,有人被擊中頭部流血。影片能清楚展示有人頭部受傷,用警棍擊中示威者的頭部可以造成致命傷害。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a)(b)片段的初段可見一名軍裝警員,他所穿的制服背心胸前小袋只有黃色卡紙一張,並無放入警務人員的委任證明確展示其身份。其後,另一位便衣警員受市民質疑時,大呼「警察執行職務時是無需出示委任證的」。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影片18和30秒可見警員以強光閃向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