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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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79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cbc)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207097505984138/posts/3121330781227448?s=100000092630751&v=e&sfns=xmo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午 |
地點 | 天水圍警署外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警方以水平方式射催淚彈,開槍前未把警告旗舉好。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浸大編委訊】[23:10] 於尖沙咀疑有警察扮示威者後作出拘捕,記者上前追問其身分及要求出示委任證。該名警員表示:「你自己諗啦」、「我唔需要畀你哋全世界睇」。記者指若警員不回應,擔心報導不符事實,警員則回覆:「亂報導就係你唔專業。」
濫權紀錄
於2019-08-11,銅鑼灣有黑衣人助警制服示威者,以下為新聞節錄:警方星期日晚在銅鑼灣軒尼詩道拘捕多名示威者,採取拘捕行動的人,部分穿著和示威者相似的衣服,但他們不肯證實自己是否警察,叫記者用專業知識判斷。有目擊者說,他們先跟示威者製造衝突,跟著就有警察衝出來拘捕。 晚上約十時,有戴著防毒面具、打扮跟示威者相似的黑衫人,拿著棍在希慎對出打示威者。類似裝束的人拿著棍,打被按在地上男子的頭,此時防 ...
濫權紀錄
警方向記者和一般行人群發射催淚彈: 10分50秒 高空發射催淚彈,12分51秒至13分38秒發射25次催淚彈,14分35秒至15分15秒發射22次催淚彈,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並阻撓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