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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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81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Now News - 新聞FB專頁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111047465652036/posts/2329539203802840?s=100000092630751&sfns=xmo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午 |
地點 | 天水圍警署外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不禮貌對待市民 |
片中警員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10秒至18秒可見警員在未有警示下向橋上的記者及市民開胡椒彈槍,18秒記者展示手臂疑似受胡椒彈打中。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警方以各種手段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 ...
濫權紀錄
(a) (b) 一名身穿灰藍色恤衫的便衣警員多次蓄意棍打身穿淡灰色T恤及中褲、手持大型攝錄機的記者的大腿。身穿寶藍色T恤的警員更刻意朝該名記者的面部噴射胡椒噴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另外,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濫權紀錄
警方向記者連擲催淚彈,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