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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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45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立場直播/Tomii Chan |
| 網絡連結 |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58oI6zW6xXwQm5u7blNFtg5T-Kk5ys2I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0凌晨 |
| 地點 | 黃大仙 |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警察以強光照向記者,記者用手指阻擋光線。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向著酒店住客舉槍,威脅住客不要再站在窗邊看熱鬧,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In Sham Shui Po, Kowloon, Hong Kong Police intentionally shot water cannon at group of reporters for twice without any prior warning when there was no protester around.
濫權紀錄
片中大量防暴警察已經進佔私人物業沙田新城市廣場。有記者欲進入商場內部作出採訪,但迅即受到在室內的警務人員所阻擋,多名警察手持長盾,站立在玻璃門前,即使在外的市民多番表明自己是記者有絕對的採訪權,在片段結束前,他們仍未能成功進入商場內。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