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8163:肆意施暴

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Post Topic Image

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8163
來源 inMedia HK
網絡連結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66899
日期及時間 2019-08-31
警察行徑 濫用武力

在2019年8月31日晚,過200名防暴警察突然進入太子站內追捕市民,至少有兩男一女被牢牢按在地上。更有便衣警及速龍跑車廂內追打示威者,更用警棍及胡椒噴霧重複襲擊荃灣線一卡車廂內的市民,市民身上沒有裝備,一名市民以縮骨遮抵抗警棍的攻擊,車廂內頓時內充滿市民的尖叫聲。

列車曾一度閉門,令現場市民感到不安。車門隨後再次開啟,警員不下十次用手、警棍、甚至月台緊急煞停掣,阻止列車車門關閉,有指揮官在數度敲打玻璃幕門口,用 call 機向同事表示「呢度有好多曱甴,要增援」。最後,列車仍往中環方向開出。

現時,太子站月台的警員表示已封鎖整個月台蒐證,不准記者進入,在場記者立即起哄。

最後更新:2019-11-12

相關資料

黑警濫權實錄07007:阻撓採訪

濫權紀錄

警方以強光照射示威者,強光嚴重妨礙傳媒採訪,令影片或照片無法清晰紀錄警方的行動。這做法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黑警濫權實錄08142: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片段23秒開始可見,有警員把一名男士撲倒在地,及後又有另一位警員撲向該名男士。片段30秒可見,警員以盾牌及身體把該名男士強壓在地。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黑警濫權實錄07056: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用手大力扯開口罩,疑似大力拍打市民面部,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44-05) “人員應盡可能以有禮貌的態度進行搜查,並須顧及被搜查人士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