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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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165 |
來源 | HKC News |
網絡連結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Viso8HC0fY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31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網上片段顯示,在2019年8月31日晚上,警察速龍小隊進入太子站月台及車廂隨機追捕市民,造成大量市民受傷。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在影片24至42秒可見未有任何警告下由觀塘警署高位向地面開槍,現場見到數枚海綿彈彈頭,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a)(b)防暴警察對採訪記者極不友善,多次惡言呼喝記者,表示不要阻礙警察執行職務(「唔好阻住我地做野」)阻擋拍攝鏡頭,而且企圖驅趕記者離開現場。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警方極近在極近距離下對群眾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另外,利用強光照射記者,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