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9006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22569354495337&id=71047679570461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02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阻礙記者採訪 |
《立場新聞》直播(23:25)中,出現一遞間發生的可怕一幕,可說綜合了警察的暴行:旺角警署外一名穿短褲的女子被許多防暴警察拘捕,一位男警壓在她身上和壓住她的頭,為了不讓她叫自己的名字,竟還用手掩蓋和壓著她的口,場面恐怖。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A group of riot police went into the lobby of Siu Hin Court Yat Sang House, a private building block, in Tuen Mun, New Territories. They ordered the citizens there to stand in a row, kneel down facing ...
濫權紀錄
一示威者突然被防暴警察拖走,原因不明。配備警棍、圓盾以及長槍的防暴警察沒有配戴委任證,而且全部蒙面,或以反光貼遮擋臉面。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另外,利用強光照射記者,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a)(b)片中可見數而十計的防暴警察追趕個別示威者至高速公路,並且在路壆上使用警棍向示威者多次作出攻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