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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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9032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238087339551791&id=207097505984138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29 |
| 警察行徑 | 阻礙記者採訪,拖延救援 |
在2019年9月29日,有記者中胡椒噴霧,但警察阻止急救人員救人,更一度拘捕記者,其後指揮官落指示放人。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警員不理會現場急救人員請求,在香港島灣仔以警棍毆打一名已被制服之示威者。
濫權紀錄
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另外,拒絕在場急救人員協助被捕人士,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7-02-2),警務人員不得阻延受害人接受救治或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或診所。
濫權紀錄
片段1:00可見,多名警員對一名市民毆打。 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使用過份武力,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