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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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9032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238087339551791&id=207097505984138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29 |
警察行徑 | 阻礙記者採訪,拖延救援 |
在2019年9月29日,有記者中胡椒噴霧,但警察阻止急救人員救人,更一度拘捕記者,其後指揮官落指示放人。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16:50左右,在灣仔告士打道行人天橋上採訪的一名香港印尼語媒體女記者右眼中彈。現場急救員替她包上紗布,懷疑她是被布袋彈射中。天橋上當時有示威者和記者。救護車 約17:10到場,受傷記者神智清醒,表示右眼很痛。 現場消息,當時警察是從天橋撤退落地面,被示威者追上,警方有點慌亂,在撤退落地面途中(或到達地面後) 向天橋上的記者和示威者方向開了至少一槍,懷疑這位記者當時中槍。 這 ...
濫權紀錄
片段23秒開始可見,有警員把一名男士撲倒在地,及後又有另一位警員撲向該名男士。片段30秒可見,警員以盾牌及身體把該名男士強壓在地。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另外,拒絕在場急救人員協助被捕人士,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7-02-2),警務人員不得阻延受害人接受救治或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或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