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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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14 |
來源 | Frontal Media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BdbBmJ2SFo4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6 17:56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警員不理會現場急救人員請求,在香港島灣仔以警棍毆打一名已被制服之示威者。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影片中顯示於2019年10月1日,警察在灣仔一天橋上向地面正在離開的示威者投擲垃圾筒。Reviewing footage from Oct 1 in #HongKong. This one clearly shows riot police throwing a rubbish bin (orange object) from a #Wanchai footbridge at protesters ...
濫權紀錄
影片8秒開始可見以胡椒噴向沒有攻擊舉動的示威者, 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影片0:06可見,有警員將雪榚筒踢向記者。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