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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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36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tudents' Union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ctc0PzTM5uA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7 23:40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在九龍太子彌敦道短時間內無間斷地在滿佈在記者和車輛的街道上發射催淚彈。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以警棍攻擊毫無保護裝備,路過散步的市民頭部,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A female elderly bled heavily in Mongkok, Kowloon as her leg was shot by tear gas bullet.
濫權紀錄
警方速龍小隊於撤出西鐵站時,以閃光電筒照向示威者及鏡頭。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