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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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45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Symedialab 新傳網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ymlhk/videos/2421605984760535/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晚 |
| 地點 | 黃大仙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過份使用武力,絕食者被箍頸,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察防線封鎖夏愨道近樂禮街的路段,並無讓路與救傷車。救傷車無法前進執行工作,最後甚至只能掉頭離開。直到片段的最後(片段長達2分19秒),警隊完全沒有打算退後或者讓防線打開缺口供救護車通過。此舉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27-02-2),警務人員不得拖延醫療救助的管理或救護車將病人送往醫院或診所。
濫權紀錄
上週日 (8月11日),城市花園社區主任仇栩欣於僑冠大廈門口被男警員壓在地上拘捕。一名中年女子擋在記者鏡頭前面,其他記者着她讓開,她說:「睇嘢呀嘛!」當仇栩欣大聲說出自己的身份時,警察再次用力壓著令她尖叫,並多次表示「我唞唔到氣」,要求前往醫院。該名男警員更表示「被捕唔需要女警。」---【北角現場】女社區主任被捕城市花園社區主任仇栩欣,在北角 facebook 直播期間,突然被男警截停制服。仇栩欣 ...
濫權紀錄
警察以強光照向記者,記者用手指阻擋光線。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