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8092 |
| 證據類型 | 報導 |
| 來源 | 有線新聞 i-Cable 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474091550081056/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晚 |
| 地點 | 屯門警署外,地鐵站附近街道上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涉嫌未夠依足正常程序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尖沙咀一帶,一名男子指罵警察「垃圾」後,即被多名防暴警察上前制服,他被按在地上。之後該男子被帶上救護車,救護員替他治理。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3日,元朗有警察在後巷毆被捕人 至少踢向被捕人一腳。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在記者會上公然聲稱他只看見警察踢「一個黃色物體」。
濫權紀錄
多名防暴隊員向前推進,推跌市民,在影片1分35秒警員用圜盾將一名市民推跌,及後有另一位警員用警棍打向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