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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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56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88033227233303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4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2019年8月14日示威當中,警方在晚上約 10 時開始在深水埗清場,多次發射催淚彈,即使街道幾無示威者聚集,警方也不斷發射,更射向有街坊途經、商店仍未關門的橫街。有讀者提供片段,顯示有催淚彈射進了位於福榮街桂林街交界的一家食肆。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以下為當日相關新聞節錄:【男子指罵警察被帶走 道出個人資料時被警員掩口】 大批市民晚上在旺角警署一帶聚集,大批防暴警察到場驅趕。 期間一名男子指罵警察,有警員上前驅趕,之後數名警員圍住該名男子,有警員其後拘捕他。 該名男子被帶往警署期間,問警員可否借出盾牌遮掩容貌,但被警員拒絕。當這名男子大聲道出個人資料時,有警員用手掩著他的口。 #香港電台 #太子
濫權紀錄
從影片開始,警方向群眾推進時,不斷揮棍打無反抗及無手持武器的示威者。之後更向記者噴射胡椒噴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從影片中可見,警員罔顧地鐵站樓梯後已屬於室內地方,在金鐘地鐵站C出口附近放煙霧彈,迫使市民走進地鐵站。期間,有市民拉回一名女士向後退,顯然已有離開意欲,警員卻處處逼進,甚至直接在站內使用胡椒噴霧攻擊示威人士及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