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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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56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88033227233303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4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2019年8月14日示威當中,警方在晚上約 10 時開始在深水埗清場,多次發射催淚彈,即使街道幾無示威者聚集,警方也不斷發射,更射向有街坊途經、商店仍未關門的橫街。有讀者提供片段,顯示有催淚彈射進了位於福榮街桂林街交界的一家食肆。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警員向市民挑釁,並稱市民為「曱甴」(蟑螂),言行極具侮辱性而且極不尊重。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3日,元朗有警察在後巷毆被捕人 至少踢向被捕人一腳。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在記者會上公然聲稱他只看見警察踢「一個黃色物體」。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示威者撤退時,警方仍向示威者連續射出催淚彈,在影片2分08秒、2分17秒、2分34秒,更見警察向人群平射催淚彈,在影片8秒警方高空向人群發射催淚彈、1分24秒指揮官嘗試叫停,但警員完全不受控制,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