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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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161 |
來源 | 有線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wOthnnB7eM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25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以下為2019年8月25日示威當中之相關新聞內容:
昨日下午在荃灣一帶的遊行再次演變成激烈衝突,入夜有大批黑衣人在沙咀道追打一隊警方衝鋒隊員,六名警員拔出手槍指向人群,一名警員向天開過一槍示警。 晚上八時,一輛警車在眾安街被穿黑衣的人圍攻,他們用鐵通敲碎警車的車窗。兩名警員下車,由於黑衣人人數眾多,手持警棍的警員一邊退後,一邊捱打。退到沙咀道,那裡有另一批警員被數十人拿著鐵通追趕,追多半個街口,傳出一下槍聲。 警方指警員是向天開了一槍,最少四名警員拔了槍,指向人群,但繼續有鐵通、雜物扔過來。這時有警員好像跌了東西,拾起後槍口再次指向人群。從另一個角度看到,原來他跌了槍。此時,一名街坊裝束的男子跪在警員前面,被一腳踢開,他邊嚷著「不要開槍」邊站起來,檔在槍口前面。 警員後退,輪到記者追著他們,追問為何用槍指向該名男子?為何拔槍射記者?追了兩、三個街口,去到名逸居一處後樓梯,新界南警司到場解圍,稱五名警員受了傷。他指警員當時接報二陂坊有人大肆破壞,正趕往處理。 在警員開槍前大約半小時,一批黑衣的示威者聚集在二陂坊,他們撞毀一間麻雀館的鐵閘,鄰近的麻雀館玻璃門被敲碎,附近一間遊戲機中心的大閘亦被噴漆。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濫權紀錄
警員在九龍新蒲崗制服男子後,在他無反抗下仍拳打腳踢。
濫權紀錄
片中顯示民眾平靜之際,白衫加黑背心人士 (懷疑是便衣警察) 突然施襲,在毫無預警下胡亂向民眾頭部施放胡椒噴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