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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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08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cityusuedb/videos/385328608828777/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1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10月1日16:55,一名急救員被警員拘捕並以武力鎮壓在地,左手手臂被防暴警向後拗。
On 1st October, 2019 16:55 A first aider was arrested by police officers and forced to suppress the ground, his left arm was forcefully tilted back by riot police.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在2019年8月31日,油麻地地鐵站落閘,急救員被拒入內救援,痛哭不已。其後有聖約翰救傷隊人員到場,一樣未能進入閘內。現場急救員表示,一度進入站內,知道有4名傷者,但隨即被防暴警員趕走,站內另外有三個急救員,卻被逼「面壁」默站。
濫權紀錄
片段0:55所見,有一群警員在往記者相反方向撤離時,有一名警員向在場記者表示要他們後退,並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無理要求記者後退,這亦有機會構成妨礙記者採訪。跟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民居附近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